桂林市卫生计生委(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365滚球作者:财务科时间:2018-02-05 19:00:00 浏览次数:

桂林市卫生计生委(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九、“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桂林市卫计委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的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六)指导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医药工作。

(十七)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市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八)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九)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我委共有直属单位21个。其中:

1)行政单位1个,桂林市卫生计生委本级。

2参公管理单位2个,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

3)医疗单位12个,全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为:桂林市人民医院、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桂林市皮肤病医院、桂林市中医医院、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桂林市口腔医院、桂林市象山区平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叠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东江分院。

4)卫生计生单位6个,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为: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桂林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原医学情报所)、中华医学会桂林市分会办公室、桂林市中心血站、桂林市120指挥台、桂林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2.按预算管理方式分,全额预算管理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单位2个),差额预算管理单位12个(差额拨款医疗事业单位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差额拨款集体医疗单位1个)。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管理方式

编制人数

在职在编实有人数

离休人数

退休人数

其他人员人数

人数

其中:长赡及遗属人数

合计



4,088

3,431

56

2,722

3,748

14

365滚球本级

行政单位

全额

拨款

78

77

5

77

2

2

桂林市人民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

差额

拨款

969

831

16

665

905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

差额

拨款

585

460

4

350

520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叠彩区叠彩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

差额

拨款

48

48


24



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

差额

拨款

202

168

4

116

155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

差额

拨款

300

278

2

166

610

3

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东江分院

公益二类(事业)

差额

拨款

6

6


32



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秀峰区秀峰街道办事处秀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

差额拨款

20

20


24

18

1

桂林市口腔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

差额拨款

100

94

2

68

79


桂林市象山区平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

差额拨款

19

19


35

25


桂林市皮肤病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

差额拨款

42

37


37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

差额拨款

838

633

15

517

503

5

桂林市中医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

差额拨款

515

431

3

349

888


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

全额拨款

168

155

3

145

33

2

桂林市卫生监督所

公益一类(参公)

全额拨款

72

63

2

60

9


桂林市中心血站

公益一类(事业)

全额拨款

90

78


40



中华医学会桂林市分会办公室

公益一类(事业)

全额拨款

3

2


1

1

1

桂林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

全额拨款

12

11


7



桂林市120指挥台

公益一类(事业)

全额拨款

6

6





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

暂不分类(参公)

全额拨款

6

6


3



桂林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公益一类(事业)

全额拨款

9

8


6



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共有编制4088人,其中:行政编制71人(含政策性超编11人),工勤编制7人,参公编制78人,全额事业编制288人,差额事业编制3644人。在职在编人数7165人(在编3431人,聘用3734人),包括:行政在编人数60人,政策性超编11人,工勤编制6人,参公人数69人,全额事业在职260人,差额事业在职3025人;长期聘用的其他人员3734人;离退休人员2778人,其中:离休人员56人,退休人员2722人。

四、2018年度市卫生计生委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将以党的十九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引领,始终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认真贯彻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健康桂林建设,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健康政策,全面推进健康桂林建设。

认真贯彻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大健康、大卫生”的发展理念,坚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根本动力,努力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健康桂林建设的决定》、《“健康桂林2030”规划》等重要文件精神。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扎实推进健康桂林建设。

(二)聚焦关键环节,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全面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整合市直公立医院医疗资源。深化三医联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发挥三级公立医院引领作用建设医疗集团紧密型医联体,积极推广灌阳县“公立医院集团”和恭城县“医共体”改革试点经验,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到50%,远程医疗协作网实现县域全覆。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着力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上级医院的信息互动平台,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总会计师、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等现代医院管理体制体系,加强绩效考核。积极配合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继续推进药品分类采购,完善集中带量采购,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完善综合监督制度,强化医药卫生全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和执法全过程记录等综合监督制度。

(三)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一是做好重大疾病防控,落实预防接种、疫情报告处置等任务,推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经验,重点加强中老年人健康及慢性病防控。促进全市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新一轮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二是持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抓好业务培训和考核,提升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三是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工作,全面提升卫生应急队伍的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监测预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能力建设,提高预警的及时性、有效性。四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扎实开展创建全国(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工作,按时完成文明卫生示范村(镇)的建设任务。五是着力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六是全力做好采供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事业,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四)聚集发展,加快推进桂林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

完善政策保障,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支持,完善配套服务,落实政策红利。整合资源,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推进机制,大力推进桂林国际智慧健康产业园、桂林仙源健康产业园、桂林旅游综合医院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与广西师范大学和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的战略合作关系。科学完善健康旅游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大宣传推介,宣传推广健康旅游产品。开展健康旅游创新科研工作。积极探索医养结合的有效模式,建立2-3个医养结合示范县区。

(五)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完善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规划。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实施中医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治未病工程,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铸造“崇华中医”品牌,打造中医药文化聚集区。推进市中医医院“全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推动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尽快启动中药城项目建设。   

    (六)完善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推进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建立项目进度红黑榜通报制度。加快推进桂林市旅游综合医院、疾控中心检验业务综合大楼、第二人民医院城北医院建设。二是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所有二、三级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院覆盖。进一步提高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加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继续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三是加快健康信息化步伐,推进智慧医疗惠民工程,全面实施居民健康卡项目,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县县通”建设任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四是鼓励发展社会办医,大力推动我市国家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五是实施卫生人才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医学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全科医师青年英才培养计划。稳定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管理。

(七)实施健康扶贫行动计划,提高贫困人口健康保障水平。

积极鼓励创建健康扶贫工程示范县,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健康扶贫工作全面发展。提升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能力,配合人社部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重点推进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制度,大病实际报销比例达自治区要求。全面落实9种大病救治工作,有效治愈率达到自治区要求。全面落实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强化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五级四员”互帮互助联动机制。

(八)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继续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深入推进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积极推行网上生育登记,继续开展诚信计生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均等化示范县(区)的引导作用,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深化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全面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建立2-3个创建幸福家庭示范县。严厉打击“两非”,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妇幼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开展生育全程技术服务,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提升妇幼健康管理水平。

(九)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党内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狠抓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持续推进精文简会工作。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多用第一、第二、第三种形态惩诫违纪人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行风建设,认真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树立卫生计生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十)统筹推进,扎实做好其他卫生计生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法制建设。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加强法制队伍教育培训,切实强化依法行政。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卫生计生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宣传阵地建设与管理,为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突发事件的舆情监测应对;全力打造门户网站、桂林健康微信公众号、桂林日报“健康桂林”专栏传播平台。三是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考评办法,规范检查督导方式方法,促进考核督查科学化、合理化。四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落实维稳责任制,健全工作制度,注重源头管理,关注重点人群,全面排查化解。五是加强安全生产,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六是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桂林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九、“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38,681.68万元,比去年224,844.12万元增加13,837.56万元,增长6.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医院医疗药品收入因医疗业务的自然增长而增加以及疾控中心、中心血站非税收入依业务量测算而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49.55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6.81%,比去年27,564.36万元减少11,314.81万元,下降41.05%。下降比较大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养老发放,转社保局编制预算。

1)经费拨款11,109.74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4.65%,比去年22,716.34万元减少11,606.6万元,下降51.09%。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养老发放,转社保局编制预算。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5,139.8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2.16%,比去年4,848.02万元增加291.79万元,增长6.02%。

2.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222,432.1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3.19%,比去年197,279.76万元增加25,152.37万元,增长12.75%。

3.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38,681.68万元,比去年224,844.12万元增加13,837.56万元,增长6.1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收入增长,医疗成本自然增长,疫苗和卫生材料成本增加。

其中:

基本支出81,75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25%,比去81,333.88万元增加422.73万元,增长0.52%;

项目支出156,925.07万元(其中:市本级项目支出156,593.59万元,补助县区项目支出331.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75%,比去年143,510.24万元增加13,414.83万元,增长9.3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共分4类12款30项。其中: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18.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64%,为2018年新增加的经济分类科目。

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1,40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9%,为2018年新增加的经济分类科目。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188.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8%,为2018年新增加的经济分类科目。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1,218.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1%,为2018年新增加的经济分类科目。

②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111.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5%,为2018年新增加的经济分类科目。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2081105)111.6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5%,为2018年新增加的经济分类科目。

221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233,891.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99%,比去年221,848.4万元增加12,043.34.88万元,增长5.43%。

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1001)1,684.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1%,比去年2,098.67万元减少414.05万元,下降19.73%。

行政运行(项2100101)1,27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4%,比去年1,729.2万元减少450.8万元,下降26.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发放。

机关服务(项2100103)131.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6%,比去年137.57万元减少6.25万元,下降4.54%。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100199)27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2%,比去年231.9万元增加43万元,增长18.54%。

②公立医院支出(21002)215,415.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25%,比去年202,944.11万元增加12,471.25万元,增长6.15%。

综合医院(项2100201)134,987.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56%,比去年123,481.02万元增加11,506.1万元,增长9.32%。主要是医院业务收入增长。

中医(民族)医院(项2100202)9,031.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8%,比去年64,935.34万元增加1,831.61万元,增长2.82%。

传染病医院(项2100203)9,031.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3%,比去年9,733.68万元减少702.12万元,下降7.21%。

其他专科医院(项2100208)4,629.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3%,比去年4,794.07万元减少164.34万元,下降3.43%。

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003)3,087.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 比去年3,154.92万元减少67.61万元,下降2.14%。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2100301)3,087.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 比去年3,154.92万元减少67.61万元,下降2.14%。

④公共卫生支出(21004)9,686.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6%,比去年9,901.89万元减少215.5万元,下降2.18%。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100401)4,098.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2%,比去年4,175.81万元减少77.06万元,下降1.85%。

卫生监督机构(项2100402)926.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9%,比去年1,192.31万元减少265.6万元,下降22.28%。

应急救治机构(项2100405)293.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2%,比去年277.32万元增加15.77万元,增长5.69%。

采供血机构(项2100406)3,092.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比去年3,108.92万元减少16.35万元,下降0.5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100408)391.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6%,比去年264.49万元增加127.35万元,增长48.15%。主要是类款项归类调整所致。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100409)753.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2%,比去年527.84万元增加225.72万元,增长42.76%。主要是类款项归类调整所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100410)2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比去年26.26万元减少0.33万元,下降1.26%。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100499)103.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4%,比去年328.94万元减少225万元,下降68.4%。主要是类款项归类调整所致。

⑤中医药支出(21006)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为2018年新增加的经济分类科目,主要是类款项归类调整所致。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100601)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为2018年新增加的经济分类科目,主要是类款项归类调整所致。

⑥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775.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2%,比去年994.39万元减少219.37万元,下降22.06%。

计划生育机构(项2100716)8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4%,比去年22.8万元增加66.8万元,增长292.98%。主要是类款项归类调整所致。

计划生育服务(项2100717)636.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7%,比去年552.75万元增加83.89万元,增长15.18%。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100799)48.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2%,比去年418.84万元减少370.06万元,下降88.35%。主要是类款项归类调整所致。

⑦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2,811.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8%,比去年2,433.27万元增加378.37万元,增长15.55%。

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125.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5%,比去年93.77万元增加31.39万元,增长33.48%。主要是按照人社部门规定调增缴费基数。

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2,196.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2%,比去年1,974.89万元增加221.54万元,增长11.22%。主要是按照人社部门规定调增缴费基数。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281.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0%,比去年226.47万元增加54.91万元,增长24.25%。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101199)208.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9%,比去年138.14万元增加70.53万元,增长51.06%。

⑧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99)18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比去年321.15万元减少134.75万元,下降41.96%。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109901)18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比去年321.15万元减少134.75万元,下降41.96%。

3213农林水支出(类)2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比去年18万元增加11.5万元,增长63.89%。

①扶贫支出(21305)2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比去年18万元增加11.5万元,增长63.89%。

其他扶贫支出(项2130501)2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比去年18万元增加11.5万元,增长63.89%。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3,24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6%,比去年2,977.72万元增加264.39万元,增长8.88%。

①住房改革支出(22102)3,24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6%,比去年2,977.72万元增加264.39万元,增长8.88%。

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210201)3,24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6%,比去年2,977.72万元增加264.39万元,增长8.88%。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81,756.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25%,比去年81,333.88万元增加422.73万元,增长0.52%。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9,392.3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24.88%,比去年44,407.41万元增加14,984.9万元,增长33.74%。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686.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7%,比去年18,460.69万元增加2,225.63万元,增长12.06%。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77.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比去年18,465.78万元减少16,787.8万元,下降90.91%。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养老发放,经费预算转社保局。

(2)项目支出156,925.07万元(其中:市本级项目支出156,593.59万元,补助县区项目支出331.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75%,比去年143,510.24万元增加13,414.83万元,增长9.35%。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7,736.51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15.81%,比去年27,741.36万元增加9,995.15万元,增长36.03%。主要是医疗机构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费增长。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5,623.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44%,比去年110,153.47万元增加5,470.06万元,增长4.97%。主要医疗机构医疗业务收入增长说耗费的药品卫生材料增加。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9.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比去年1,459.88万元减少1,269.9万元,下降86.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报内容的调整,是经济分类科目住房公积金统一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

④基本建设支出预算2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比去年265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5.67%。

⑤资本性支出预算3,121.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1%,比去年3,890.53万元减少768.98万元,下降19.77%。

⑥其他支出预算3.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249.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1%,比去年27,564.36万元基数11,314.81万元,下降41.05%。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局发放。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4类12款30项。其中: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1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8.83%。为2018年新增经济分类科目。

①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1,4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8.6%。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18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1.12%。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1,21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7.48%。

②20811残疾人事业支出(款)11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0.23%。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2081105)11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0.23%。

   (2)21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14,34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88.29%,比去年27,237.94万元减少12,890.99万元,下降47.33%。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局发放。

①210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款)1,437.73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8.85%,比去年1,860.75万元减少423.02万元,下降22.73%。

行政运行(项2100101)1,161.4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7.15%,比去年1,622.2万元减少460.8万元,下降28.41%。

机关服务(项2100103)1.43万元,比去年6.65万元减少5.22万元,下降78.5%。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100199)274.9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1.69%,比去年231.9万元增加43万元,增长18.54%。

②21002公立医院支出(款)1,34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8.28%,比去年13,177.86万元减少11,831.6万元,下降89.78%。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局发放。

综合医院(项2100201)942.4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5.8%,比去年8,684.6万元减少7,742.18万元,下降89.15%。

中医(民族)医院(项2100202)327.19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2.07%,比去年3,294.07万元减少2,966.88万元,下降90.07%。

传染病医院(项2100203)32.01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0.2%,比去年601.82万元减少569.81万元,下降94.68%。

其他专科医院(项2100208)44.64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0.27%,比去年597.37万元减少552.73万元,下降92.53%。

③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款)6.71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0.04%, 比去年371.86万元减少365.15万元,下降98.2%。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2100301)6.71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0.04%, 比去年371.86万元减少365.15万元,下降98.2%。

④21004公共卫生支出(款)9,547.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58.76%,比去年9,901.89万元减少354.01万元,下降3.58%。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100401)4,098.75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25.22%,比去年4,175.81万元减少77.06万元,下降1.85%。

卫生监督机构(项2100402)926.71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5.7%,比去年1,192.31万元减少265.6万元,下降22.28%。

应急救治机构(项2100405)293.09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1.8%,比去年277.32万元增加15.77万元,增长5.69%。

采供血机构(项2100406)3,092.5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19.03%,比去年3,108.92万元减少16.35万元,下降0.5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100408)266.49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1.64%,比去年264.49万元增加2万元,增长0.76%。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100409)740.4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4.56%,比去年527.84万元增加212.56万元,增长40.27%。主要是类款项归类调整所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100410)25.93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0.16%,比去年26.26万元减少0.33万元,下降1.26%。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100499)103.94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0.64%,比去年328.94万元减少225万元,下降68.4%。主要是类款项归类调整所致。

⑤21006中医药支出(款)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1.51%,主要是调整类款项所致。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项2100601)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1.51%。

⑥21007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款)7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4.62%,比去年994.39万元减少243.79万元,下降24.52%。

计划生育机构(项2100716)89.6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0.55%,比去年22.8万元增加66.8万元,增长292.98%。主要是类款项归类调整所致。

计划生育服务(项2100717)612.2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3.77%,比去年552.75万元增加59.47万元,增长10.76%。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100799)48.78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0.3%,比去年418.84万元减少370.06万元,下降88.35%。主要是类款项归类调整所致。

⑦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830.3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5.11%,比去年614.04万元增加216.33万元,增长35.23%。

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125.16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0.77%,比去年93.77万元增加31.39万元,增长33.48%。

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215.16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1.32%,比去年155.66万元增加59.5万元,增长38.22%。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10103)281.38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1.73%,比去年226.47万元增加54.91万元,增长24.25%。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101199)208.6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1.28%,比去年138.14万元增加70.53万元,增长51.06%。

⑧210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182.4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1.12%,比去年317.15万元减少134.75万元,下降42.4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109901)182.4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1.12%,比去年317.15万元减少134.75万元,下降42.49%。

(3)213农林水支出(类)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0.18%,比去年8万元增加21.5万元,增长268.75%。

其他扶贫支出(项2130599)2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0.18%,比去年8万元增加21.5万元,增长268.75%。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437.9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2.69%,比去年318.42万元增加119.5万元,增长37.53%。

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437.9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2.69%,比去年318.42万元增加119.5万元,增长37.53%。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8,13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50.04%,比去年19,942.83万元减少11,811.94万元,下降59.23%,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局发放。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088.24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37.47%,比去年5,162.87万元增加925.37万元,增长17.92%。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人员增资、预留年终绩效奖励增加。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57.76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3.43%,比去年634.56万元减少76.8万元,下降12.1%。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交通费支出。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84.89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9.14%,比去年14,145.4万元减少12,660.51万元,下降89.5%,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局发放。

(2)项目支出8,118.66万元(其中:市本级项目支出7,787.18万元,补助县区项目支出331.48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49.96%,比去年7,621.53万元增加497.13万元,增长6.52%。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88.8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7.32%,比去年937万元增加251.82万元,增长26.88%。主要是按照财政要求,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调整到项目支出所致。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137.76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31.62%,比去年4,603万元增加534.76万元,增长11.62%。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9.98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1.17%,比去年124万元增加65.98万元,增长53.2%。

④基本建设支出预算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1.54%,与去年持平。

⑤资本性支出预算1,3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8.3%,比去年1,707.53万元减少358.93万元,下降21.02%。主要是经济分类科目调整所致。

⑥其他支出预算3.5万元,比去年增加3.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卫生计生系统“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预算总额1,349.22万元,比去年1,316.69万元增加32.53万元,增长2.47%。其中:

1.“三公”经费预算总计201.62万元,比去年295.27万元减少93.65万元,下降31.72%。

(1)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业务)接待费159.27万元,比去年186.07万元减少26.8万元,下降14.4%。主要是各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直卫生计生系统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含救护车、疫苗运输车、采供血车等特种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35万元,比去年109.2万元减少66.85万元,下降61.22%。主要是各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行政及参公单位实行公车改革,减少车辆;二是加强车辆管理,强制报废超标超限车辆,控制车辆购置,规范车辆运行管理。

2.会议费33.24万元,比去年33.04万元增加0.2万元,增长0.61%。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定额公用经费所致。

3.培训费(含医院医务人员进修、全员职工教育)1,114.36万元,比去年988.38万元增加125.98万元,增长12.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医院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医务人员进修和全员职工教育。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预算总额112.72万元,比去年133.6万元减少20.88万元,下降15.63%。其中:

1.“三公”经费预算总计52.93万元,比去年74.28万元减少21.35万元,下降28.74%。

(1)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0.58万元,比去年10.38万元增加0.2万元,增长1.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定额公用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

(3)公务用车(含疫苗运输车、采供血车等特种业务用车)运行费42.35万元,比去年63.9万元减少21.55万元,下降33.7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及参公单位实行公车改革以及事业单位车辆报废而减少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35万元,比去年63.9万元减少21.55万元,下降33.72%。

2.会议费28.94万元,比去年28.74万元增加0.2万元,增长0.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定额公用经费中的会议费相应增加。

 

会议名称

类别

举办地点

次数

预算金额
(万元)

参加人数

会期
(天)

合计




28.94



日常会议(定额安排)

四类

桂林市


7.74



国际学术会议

二类

桂林市

2

4.76

160

2

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

二类

桂林市

1

5.00

340

1

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形势分析会

二类

桂林市、县

1

3.00

150

2

全市医政工作会议

三类

桂林市

1

1.91

150

1

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工作会议

三类

县区

1

1.00

60

1

采供血会议

三类

桂林市

1

1.20

120

1

计生协第三届理事会

三类

县或城区

1

2.58

120

1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会议费

三类

桂林市

1

1.75

50

2

3.培训费30.85万元,比去年30.58万元增加0.27万元,增长0.88%。

培训班名称

培训内容

举办地点

次数

预算金额
(万元)

参加人数

培训期限
(天)

合计




30.85



日常培训(定额安排)

日常零星业务培训

桂林市


9.38



全市卫生计生业务培训

宣传、信访、统计、法制、党务等业务培训

桂林市

12

13.18

972

1

协管防艾消毒放射卫生监督培训

卫生监督员业务

县区

1

2.00

50

4

输血新技术和科学合理用血培训

输血新技术应用

桂林市

1

2.80

120

1

群众自治、青春健康等项目培训

计生政策培训

县或城区

1

1.19

60

1

生育关怀宣传服务培训班

宣传能力培训

1

1.00

150

1

计生协会业务培训班

计生专干能力培训

县或城区

1

1.30

60

1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市卫计委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2个参公事业单位,主要是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和参公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协会、卫生计生监督所。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拨款预算291.93万元,比去年预算292.37万元减少0.44万元,下降0.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移交给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电费和邮电费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支出情况测算,物业管理费统一纳入项目支出预算,其他的主要是按人均定额安排,因人员同比增加而增加了部分公用经费。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2018年

2017年

增减额

增减比例%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91.93

292.37

-0.44

-0.15%

302

01

  办公费

14.00

13.44

0.56

4.17%

302

02

  印刷费

3.57

3.46

0.11

3.18%

302

05

  水费

2.86

2.74

0.12

4.38%

302

06

  电费

12.47

10.03

2.44

24.33%

302

07

  邮电费

6.83

3.46

3.37

97.40%

302

09

  物业管理费


1.92

-1.92

-100.00%

302

11

  差旅费

56.51

54.22

2.29

4.22%

302

13

  维修(护)费

3.53

3.39

0.14

4.13%

302

15

  会议费

3.57

3.46

0.11

3.18%

302

16

  培训费

3.91

3.77

0.14

3.71%

302

17

  公务接待费

2.97

2.86

0.11

3.85%

302

28

  工会经费

20.27

19.95

0.32

1.60%

302

29

  福利费

3.53

3.39

0.14

4.13%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5

17.45

-15.40

-88.25%

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

139.14

136.02

3.12

2.29%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6.72

12.81

3.91

30.52%

市卫计委下属共有18个事业单位事业(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一般公共拨款预算265.83万元,比去年预算251.65万元增加14.18万元,增长5.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是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相关慰问支出纳入单位统一预算,物业管理费按要求纳入项目支出预算,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比例安排,电费和邮电费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支出情况测算。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2018年

2017年

增减额

增减比例%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65.83

251.65

14.18

5.63%

302

01

  办公费

20.54

20.53

0.01

0.05%

302

02

  印刷费

4.17

4.18

-0.01

-0.24%

302

05

  水费

4.43

4.42

0.01

0.23%

302

06

  电费

20.03

17.18

2.85

16.59%

302

07

  邮电费

8.32

4.18

4.14

99.04%

302

09

  物业管理费


2.87

-2.87

-100.00%

302

11

  差旅费

85.28

85.28



302

13

  维修(护)费

5.47

5.47



302

15

  会议费

4.17

4.18

-0.01

-0.24%

302

16

  培训费

5.47

5.47



302

17

  公务接待费

3.91

3.91



302

28

  工会经费

33.57

32.49

1.08

3.32%

302

29

  福利费

5.47

5.47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30

46.45

-6.15

-13.24%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4.70

9.57

15.13

158.10%

    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无财政拨款。疾控中心和中心血站的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基本为非税收入安排。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466.46万元,比去年预算1,281.03万元增加185.43万元,增长14.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公立医院改革要求,财政增加对医院设备投入以及公共卫生工作需要购置专用仪器设备。

按资金来源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6.46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130万元。

其中:

1)货物类1,251.46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85.34%,比去年1,223.03万元增加28.43万元,增长2.32%。

2)工程类21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14.66%,比去年50万元增加165万元,增长330%。

3)服务类0万元,同比减少8万元。

按采购形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1395.26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的95.14%,比去年1,275.03万元增加120.23万元,增长9.43%;分散采购71.2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的4.86%,比去年6万元增加65.2万元,增长1086%。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桂林市卫生计生系统国有资产总额254,753.34万元,负债总额175,589.06万元,净资产总额79,164.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369.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2,757.22万元,财政补助结转结余1,752.13万元。

全系统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共9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特种业务用车(医院救护车、采供血业务车、疫苗运送车)7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电动车4辆,其他用车3辆。

全系统2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医疗)53台(套),其中:人民医院20台、二院9台、三院2台、五院5台、妇女儿童医院9台、中医院6台、疾控中心1台、中心血站1台。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全系统2018年纳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41个,其中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目标10个,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资金支出绩效目标31个。

10个财政资金支出项目预算4,47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424.95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50万元。

项目的立项情况、实施进度计划和年度目标等详细情况见附表。

(二)无工程类评审项目。

(三)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指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及下属参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指市卫生计生委下属事业单位用于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2081105)指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2100101)指市卫生计生委本级及计划生育协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机关服务(2100103)指市卫生计生委用于全市医学考试考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100199)指市卫生计生委及计划生育协会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综合医院(2100201)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综合性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院(2100202)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传染病医院(2100203)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传染病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专科医院(2100208)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其他专科医院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2100301)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疗业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100401)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卫生监督机构(2100402)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卫生监督所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应急救治机构(2100405)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应急救治机构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采供血机构(2100406)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中心血站保障正常运行的支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8)指市卫生计生委及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指市卫生计生委及所属预算单位用于重大基本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100410)指市卫生计生委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100499)指市卫生计生委及所属预算单位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2100601)指市卫生计生委及所属预算单位用于中医药事业方面的支出。

计划生育机构(2100716)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计划生育服务(2100717)指市卫生计生委及所属预算单位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支出。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指市卫生计生委及所属预算单位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市卫生计生委、计生协会、和卫生监督所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预算事业单位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指市卫生计生委及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用于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指市卫生计生委用于全市其他医疗方面的支出。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9901)指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其他卫生事业单位基本运行和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指市卫生计生委及所属预算单位用于精准扶贫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按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桂林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要求,由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平均工资。

 

 

 

附件:桂林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桂林市卫生计生委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65滚球

2018年25


附件下载:
桂林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1).XLS
桂林市卫生计生委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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